正义网宿迁2月10日电(通讯员苏阳陈利)银行取款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但是最近却有人因取走自己银行卡账户里的钱而触碰了法律红线。高级技术人员姚顺为朋友担保余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成“老赖”,并利用法院续行冻结手续的时间差私自取款,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近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该起案件进行听证。
现年58岁的姚顺是某机关高级技术人员。姚顺热情好客、讲义气,是“朋友圈”里有名的老好人。年的一天,好友王强请姚顺吃饭,酒过三巡后王强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哥哥,你看今年猪肉价格翻着倍地往上涨,这可是个发财的好商机啊!弟弟我有养猪的想法,就是缺点启动资金,已经找了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但是那边说让我找人签一个反担保合同,你看......”姚顺有些犹豫,毕竟担保有风险。王强继续说道:“下半年正是生猪出栏上市的关键时候,哥哥你放心,我能建这么大一个养猪场,这点钱肯定小意思。”姚顺在酒精的作用下,也出于朋友义气便答应了下来,为王强的余万元借款提供反担保。
王强的养猪场正式开办后不到半年时间,就因经营不善关门。虽然生猪养殖告一段落,但所借钱款肯定要还,王强却拿不出钱来按期还款。担保公司不得不向银行偿还借款余万元,并依据反担保合同找到姚顺,要求承担借款连带清偿责任。
此时的姚顺才想起还有担保这件事,“冤有头债有主,又不是我借的钱,我可不替他还。”随后姚顺多次联系王强,可当时拍着胸脯打包票的朋友早已不见踪影。担保公司追偿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姚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经担保公司申请,法院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并冻结姚顺银行账户存款11万元用于履行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姚顺的账户余额。偶然的机会,姚顺发现其银行账户冻结期限已满,法院尚未扣划钱款,此时他立即动起了歪心思——和法院“打时间差”。“之前账户被冻结无法取钱,现在冻结期限满了。趁法院再次冻结前,我悄悄取走钱。”此后,姚顺分别于年5月22日、6月8日将卡内11万元全部取走。同年6月27日,法院执行人员发现姚顺账户有取款行为,便电话通知其返还。姚顺拒不退还,致使法院执行陷入僵局。同年9月经法院移送,泗洪县公安局决定对姚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况立案侦查。
经过公安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姚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警察和检察官找到我后,我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保证退还执行款、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姚顺悔不当初。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泗洪县检察院综合考虑姚顺在侦查阶段已主动将11万元用于履行法院判决,并取得申请执行单位谅解,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便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举行公开听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结事未了,泗洪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发现的执行法院在执行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随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执行款解冻、续冻程序管理,积极主动预防犯罪发生。同时建议申请执行人担保公司提高重视,积极履行执行款续冻申请手续。目前该公司已针对尚未结案的申请执行案件开发手机提示小程序,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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