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置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家住宿迁泗洪的秦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完房款、准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时候,这套房子又突然被法院查封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年7月,秦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宿迁市泗洪县东方花园西区一处房产及储藏室,并在泗洪县东郊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内容就房屋价款、产权过户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可是不久后,秦先生发现,这套房屋突然被法院查封了。
原来,年5月21日,涉案房屋因为原房主朱某和别人存在民间纠纷,而被泗洪法院查封。
我当时向法院提出了异议,被驳回了。秦先生说,随后他将当时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双方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法院庭审认为,秦先生与朱某已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秦先生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已经实际占有使用,仅因该房产土地证尚未办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以,秦先生对此并无过错,且他购买房屋、支付价款、占有使用均发生在司法查封措施之前,秦先生为涉案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故其诉讼请求依法成立,应停止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停止对这处房产及储藏室的强制执行。
原房主朱某的债主,也就是与朱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金某却不这么认为,他坚持认为这套房是朱某的,因此又提出了上诉。据法院介绍,后经宿迁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认为涉案房屋买卖协议是朱某与秦先生签订,协议亦经过法律服务所见证,应认定为合法有效。驳回金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本来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是当我到法院要求朱某协助我过户后,才发现他已经去世了。秦先生说,就这样,他房屋过户的事情又搁置了下来,直到年,他又找到了朱某的女儿和父母,才再次向法院提出了协助过户的请求。
最近,经过法院判决,秦先生终于如愿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手续。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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