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年12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42期)。通告称,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批次,涉及豆制品、酒类、肉制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南京市六合区多优多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泗洪县双沟镇红粮液酒厂生产的紫坛坊囍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连云港市灌南县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灌南县汤沟镇金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20年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宿迁市泗洪县新玛特商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闷倒驴酒(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编辑徐晶晶图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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