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
引发的火灾隐患、空气噪音污染
及人身伤害等
负面事件屡见不鲜
禁燃限放
泗洪警方是认真的
切勿铤而走险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哦~~
听说有人非法存放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这是真的吗?
是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将会被处罚。泗洪警方将持续发力,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9月23日上午,泗洪居民张某在明知星河上城小区属于禁燃禁放区域的情况下,仍在该小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泗洪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在禁燃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爆竹燃烧时产生的烟尘和响声还会造成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给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生活环境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为保证为我县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我县结合实际,对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段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烟花爆竹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下面来看看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吧
01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02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噪声高达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
03
火灾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
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05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06
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泗洪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整治区域、地点、时间
(一)禁止燃放区域
1.城区:东至G、西至宁宿徐高速、南至G、北至金沙江路合围的区域(含以上道路、桥、河流)。
2.除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城区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
(3)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
(4)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6)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限制燃放区域
除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城区其他区域和地点为限制燃放区域,禁止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
(2)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3)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外,每日的22时至次日6时期间。
法律责任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条例》,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禁放区域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泗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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