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宿迁市泗洪县境内,保护区内包括涂滩、水域、林地等,总面积达公顷。近年来,宿迁市泗洪县,通过办理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主动担起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积极在服务生态泗洪、美丽泗洪的建设中贡献力量。
建立全省首个野生鸟类修复基地,守护湿地精灵
“看鸟儿飞到林子深处了!”参与野生鸟类放生的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小赵兴奋地说。年4月,春日的洪泽湖湿地野生鸟类修复基地内碧水环抱、草木苍翠,成群的鸟儿嬉戏飞舞。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在这里放生了8只被非法捕猎的国家“三有”鸟类绣眼鸟。
“我们对绣眼鸟生活习性进行了研究,选择在修复基地进行放生,更有利于它们回归自然。”泗洪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工作人员说道。
这次放飞活动是该基地生态修复价值的一个体现。年初,泗洪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调查过程中,被枪杀、网捕的2万余只夜鹭、黑水鸡、青头鸟等国家“三有”鸟类让检察官心痛不已。“惩罚犯罪只是手段,预防犯罪再次发生以及修复受损的生态资源才是目的。”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达成了共识。
年4月,该院与盱眙县法院在洪泽湖湿地观鸟园内共建江苏省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基地集鸟类放生、生态修复、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现场庭审等功能于一体。成立当日,该院在基地内对非法狩猎2万余只野生鸟类的3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盱眙县法院现场开庭审理,当庭对被告人予以逮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执法人员以及学生和村民等余人到场旁听了庭审。
推动清除外来入侵物种,呵护湿地生态多样性
“根据检察建议对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我们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组织20余人的工作组,全面清理了洪泽湖湿地及周边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年1月,泗洪县检察院先后收到了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临淮镇政府治理“加拿大一枝黄花”外来入侵物种的检察建议回复函。
“我在洪泽湖湿地公园附近发现疑似‘加拿大一枝黄花’”年11月20日,泗洪县检察院接到乡贤公益观察员的举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展开调查,到线索反映的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拍照、走访询问、采集标本等。经调查初步确定存在“加拿大一枝黄花”入侵生长。
该院依法分别向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淮镇政府发送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除洪泽湖湿地及周边生长的“加拿大一枝黄花”。
监督做好外来物证清理工作,是该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洪泽湖水域餐饮船只拆除清理工作,推动撤除非法建设的旅游项目广告牌等工作,进一步消除污染湿地生态环境的安全隐患,还湿地原生态之美。
打造“一盘棋”工作格局,保护湿地水清岸绿
水是生命之源,同样也是湿地的源泉,保护好洪泽湖湿地必须要保护好流域内的河湖。对此,泗洪县检察院充分调动社会公众、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力量,形成“一盘棋”治理格局,凝聚生态保护的共识和强大合力。
聘请67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78名“益心为公”志愿者、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在河湖流域设立个公益诉讼巡查点,拓宽生态环境“保护网”。与水利、环保等部门建立“检察长+河湖长、断面长、点位长”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培训、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联合安徽明光市和蚌埠五河县三地检察院、河长办共同会签了《淮河、怀洪新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巡查、专题调研,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类案统一、规范尺度,生态修复、劳务代偿,联席联络、联合培训等6项机制,全面加强三地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沿线河湖生态环境。
泗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梅介绍,泗洪县检察院将接续努力,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洪泽湖流域实际,坚决把司法守护湿地生态之美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为大美湿地建设提供更多检察保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孙旭晖通讯员陈利
编辑: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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