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泗洪县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将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6月14日公示的笔试成绩表中带“F”标识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年6月28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6月29日半天(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泗洪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青阳北路1号)。
二、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信息完整印章齐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各类考生均须在学信网查询打印提供。
4.教师资格证。报考1-31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中小学高学段资格证向低学段兼容,幼儿园除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各类考生均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于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提供面试已报名成功证明材料(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证网站打印报名成功网页截图)。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1-17岗位且符合放宽报考年龄范围(年6月19日至年6月18日)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19-25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报考学历毕业院校的《大学成绩表》或教育类证明;报考32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纸质照片须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照片相同,背面规范书写本人姓名、报考招聘岗位及岗位代码。
(二)资格复审规则
经县教育局现场审查,确认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能按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无法提供报考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放弃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年6月30日(星期四)12:00。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签署《信用承诺书》并缴纳面试费用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资格复审纪律和责任
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法规政策规定规范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因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缺乏工作责任心等导致资格复审结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五、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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