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原告北京某材料公司将被告泗洪某医疗公司诉至泗洪法院开发区法庭,要求泗洪某医疗公司返还货款余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70余万元,同时申请冻结了泗洪某医疗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万元。
开发区法庭受理案件后,首先安排法官对泗洪某医疗公司的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成功冻结了该公司资金70余万元。在冻结该公司账户后,将案件分流至泗洪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开发区法庭工作室进行调解。
经了解,北京某材料公司于年12月16日与泗洪某医疗公司签订《PVC手套购销合同》,约定北京某公司向泗洪某医疗公司购买手套万只,并支付了预付款.8万元。但由于被告无法履约,双方协议解除手套买卖合同,约定于年3月10日退还全部预付款.8万元,但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被告仅返还万元的预付款,双方因而成讼。
调解过程中,驻庭人民调解员主动联系,向当事人宣传诉前化解的优越性。被告公司担心诉讼会给公司的信用、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表示接受诉前调解并同意履行,希望法院不要进入诉讼程序,不要进行司法确认、不要文书上网。后被告泗洪某医疗公司主动向已经冻结的账户转入资金达万元,以表示调解的诚意。在资金到账后,原告主动配合调解。5月17日,双方在驻庭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退还原告货款并支付利息、保全费等合计.98万元。
为了消减案件给被告经营带来的影响,人民调解员建议被告自动履行,被告表示愿意履行,希望原告可以解除对公司资金的冻结,后在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下,原告同意申请解除冻结。人民调解员遂与法官沟通解封事宜。在调解成功当日,原、被告遂共同至银行将款项转到原告账户。
该起超万元的医疗手套买卖案,在法官与驻庭人民调解员的密切配合下,先行保全,再诉前化解,仅用21天成功调解并完全履行到位,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同时,由于诉前化解成功并履行到位无需进行司法确认,消减了对被告泗洪某医疗公司的不利影响。-05-2:00:00:0□本报通讯员陈研本报记者戴丽娟天,当场履行.98万元!/enpproperty本文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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