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正是阖家团圆迎接新年之际,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利用被执行人回家团圆的有利时机,持续开展错时执行行动,以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月8日早上7点30分,执行二组集结列队,整装待发。

行动前,执行人员对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进行排查,并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计划,为有效开展执行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次错时执行行动中,执行人员始终坚持文明执行、规范执行,依法向被执行人告知权利义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了现场查封。

吴某与姜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吴某与姜某原本是朋友,吴某将自己的车借给姜某使用,但姜某在驾驶中因驶入低洼地段导致车辆涉水损坏,因而产生纠纷,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姜某偿还给付吴某汽车修理款、损耗费、违约金共计元。判决生效后,姜某仍未履行,吴某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分析案情后,主动到被执行人住所进行调查。到达被执行人住处后,发现被执行人不在住处,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的母亲耐心沟通释明,被执行人得知后,主动到执行局履行了义务。

泗洪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执行职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1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