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工程现场三改实施情况并结合地方实际需求,SS-1标需要对原部分三改工程量进行设计变更。变更费用为元。

现将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8月22日-年8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第二监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梅达放,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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