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王艳珅)5月5日,宿迁市招生委员会发布《宿迁市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据了解,全市中考招生范围划为中心城区(含市直、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四个招生区域。所有普通高中执行“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各自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同时,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记者从宿迁市招生委员会了解到,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符合报名条件。非毕业班初中在校生或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初三在籍生不报名或不参加考试的,视同未完成初中学业。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愿意回我市参加中考的,需在中考报名前将学籍转入本市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报名点采集人像,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办理报名手续。

记者了解到,宿迁市年中考结束后填报志愿,6月2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为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9时至6月26日17时为志愿打印签字留存时间。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每人自行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招生考试部门保存。

据了解,中考志愿设为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为两种类型志愿,可以兼报。其中,中心城区增设第1小批,为“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志愿,可以兼报,第2小批即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考生要按照所属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可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的顺序。报考热点高中指标生时,应将该普通高中作为第一志愿。

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符合指标生认定条件。

2.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

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第三批次:填报“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

最后,宿迁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管理,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志愿,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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