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规定,宿迁市司法局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拟选任张海燕等50名同志为第五届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任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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