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将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现督促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失信人员

上述人员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友情提醒广大市民,与上述人员发生经济往来时,请谨慎,规避交易风险!

友情提醒

本期失信人员名单为截至消息发布时,尚未履行判决义务的失信人员名单,具体变动情况以最高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泗洪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张玉耀

居民身份证号:21****

户籍地:泗洪县魏营镇魏营居民委员会三组19号

案件标的额:元

案号:()苏执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执行人:孟庆辉

居民身份证号:3219810913****

户籍地:泗洪县青阳街道大兴村七组号

案件标的额:.00元

案号:()苏执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执行人:陈乃胜

居民身份证号:20****

户籍地:泗洪县青阳街道孙何居委会十组号

案件标的额:.00元

案号:()苏执31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姜琦

居民身份证号:3219940210****

户籍地:泗洪县孙园镇土只头村七组号

案件标的额:.00元

案号:()苏执8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李刚

居民身份证号:01****

户籍地:泗洪县金锁镇周河村张李组18号

案件标的额:.00元

案号:()苏执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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