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落实市政协办公室、市中院《关于建立宿迁乡贤诉前调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泗洪县人民法院经与县政协办公室、县乡贤协会共同考核,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聘任赵先付等44名乡贤为特邀调解员。
12月1日下午,泗洪县召开“泗洪乡贤诉前调解员聘任暨培训会”,泗洪县人民法院法院分管负责人朱频专委和各个法庭负责人,县两乡办和乡贤协会全体人员以及负责乡贤调解工作联络员、调解员参加会议。泗洪县人民法院为44名乡贤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标志着泗洪县人民法院乡贤诉前特邀调解员正式上岗履职。
会上,泗洪县人民法院业务负责人高聚庭长首先宣读了《关于开展乡贤诉前调解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主要从选任调解人员,建立组织体系,制订工作规则,搭建工作平台、总结典型经验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工作重点。
随后,泗洪县政协两乡办、乡贤协会负责人宋开永主任宣读泗洪诉前调解员名单,法院朱频专委为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现场,工作人员还将《泗洪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的实施意见》和《宿迁乡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规则》发放到每一位调解员手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郭东苗现场对新任特邀调解员进行家事纠纷业务培训。
新聘任的44名乡贤诉前特邀调解员,是从企业职工、法律工作者、部门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新闻记者等人员中择优选聘的,具有广泛性、基层性、群众性等特点。他们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一定的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善于化解矛盾。
乡贤诉前特邀调解员赵传平说:“我是一名乡贤,一名退休工作人员,一直从事司法调解工作。今天被聘为特邀调解员,以后我更要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为老百姓宣传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工作,对民间的婚姻家事类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积极参与调解,为地方和谐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此次泗洪县人民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旨在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适应社会治理和多元解纷的现实需要,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常态化运转,减轻群众诉讼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魏静
审核
李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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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泗洪法院为44名乡贤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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