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电视台南侧房屋征收项目预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泗洪县年度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安排,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对电视台南侧房屋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宿迁市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实施办法(试行)》(宿建发[]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相关规定,采用比选抽签方式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预评估工作,现对预评估机构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宿建发〔〕号文件规定,凡前来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报名:
1.参与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是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用核准,并经过年度宿迁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近3次信用评价等级均为“一般”以上(含“一般”)。
2.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确保不少于3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不少于5名经过宿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会培训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到征收现场工作。
3.报名时,只接受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如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提供资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单位公章。
2.企业近2年经营状况及业绩报告。
3.《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及近3次《宿迁市房屋征收中介机构执业信用记录》。
4.在该评估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印章(不低于3名,且须本人到现场确认);不少于5名其他经过宿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会培训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上岗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在手工作量及完成情况。
6.该项目的评估工作方案(包括技术人员配备、责任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工作质效保证措施和廉洁执业承诺等)。
7.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和彩色扫描件,其中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拾份,并提供电子档一份。
三、预评估机构确定办法
1.本次电视台南侧房屋征收项目共确定一家预评估机构。
2.为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对符合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电视台南侧房屋征收项目预评估的评估中介机构,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后,按照得分高低,从得分前三名的评估机构中公开抽签确定一家预评估机构。抽签时将贴有号码1、2、3的三个乒乓球同时放入抽签箱,分别代表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由征收部门安排相关人员现场抽签,抽中的乒乓球号码所对应的评估机构即为该地块的预评估机构。
3.如报名的评估机构数量为三家时,经考核评分后得分第一名的评估机构作为该地块的预评估机构;如报名的评估机构数量少于三家,将择期重新发布预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四、报名、评审和抽签时间
1.报名时间:年11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报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预评估机构选择,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评分结果和抽签过程由县公证处现场公证。
六、报名、考核评审和公开抽签地点
1.报名地点:泗洪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四楼室
2.评审和抽签地点:泗洪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五楼
3.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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