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是对法律尊严的肆意亵渎,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是泗洪公安捍卫法律尊严的庄重承诺。近日,泗洪县公安局依法拘留2名袭警辱警违法犯罪嫌疑人。

1

11月12日21时许,泗洪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警情时,无故被在场人员曹某持木棍擂击,后曹某在被制服过程中又将民警胳膊咬伤,暴力妨碍公务。目前,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对曹某刑事拘留,有力打击了其嚣张气焰。

2

10月13日晚,张某酒后为泄私愤,窜至泗洪县公安局朱湖派出所值班室,长时间纠缠并辱骂值班民警。目前,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行政拘留三日。

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对法律最起码的尊重。对于各类辱警、扰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警方提示

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遇到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将坚决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护者

对恶意辱警、袭警

泗洪公安“零容忍”

将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警察合法权益和执法尊严

—END—

来源丨泗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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