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特色守护之路
最近,泗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晓艳在忙着开庭等事务时,还在忙着一件事——审核未成年人办案中心设计图。
“院里拨了5间办公室给我们,我们决定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办案中心,建设全院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阵地。”朱晓艳说。
为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法院与相关单位建设了不少特色阵地,但“法院专属”的阵地却一直没有。
1.司法保护有“中心”
今年5月28日上午,泗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经该案审判长朱晓艳允许、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带领6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旁听庭审。
以旁听庭审的方式教育引导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这是泗洪县人民法院、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联手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年4月17日,泗洪县人民法院、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泗洪县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中心,同时会签《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实施办法》。由此,泗洪县人民法院与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
在刑事领域,双方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模式,加强法庭教育,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人民陪审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从不同角度启发未成年被告人知罪悔罪,真正做到感化于心。
在民事领域,法院审理指定监护人以及涉抚养权案件时,全面调查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考察监护条件,做到细审慎结。
在执行环节,法院执行部门设立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专业执行组,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适时开展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并事先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
在救助方面,法院协调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民事诉讼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指定代理律师,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对于受刑事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无法及时实现的,法院、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济程序进行救助。
就连“分外”的法治教育工作,也是合力推进:法院、检察机关联手在全县中小学校举办女童防性侵讲座、杜绝校园欺凌讲座、法治主题班会等活动,为在校学生开展预防犯罪和预防侵害教育;联合组织学生到检察机关或法院参观、旁听庭审、举办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截至目前,我们通过泗洪县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中心开展合作,已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0余件。”朱晓艳说。
2.就业安置有“渠道”
虽然泗洪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办案中心尚未建成,但是,在宿迁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名为“护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的特殊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早已运转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检察机关免予起诉、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其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但是,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未成年人的就业始终是个难题。
今年5月14日揭牌的“护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为破解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该基地由泗洪县人民法院和宿迁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建设。按照共建协议约定,法院推荐表现良好、家庭生活困难、有迫切就业愿望并符合用工条件的特殊未成年人到企业就业,企业定期向法院反馈被帮教人员的表现情况。
“护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是新时代法院司法理念转变的体现,不仅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增添了新内容,而且为泗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实质化、阵地化运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3.法治宣传成“系列”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今年6月1日,朱晓艳和同事走进泗洪县泗州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学生送去“法治礼物”。
“守法先学法,保护先普法”,这是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法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理念,将法治宣传活动做成系列的初衷。
持续“走出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到全县中小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引导学生远离犯罪、保护自己。年以来,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余场次。
持续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将学生“请进来”参与庭审,让学生穿上法袍当一回“小法官”,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5年来,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30余场次,朱晓艳指导的学生参加第四届宿迁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荣获一等奖。
不仅如此,泗洪县人民法院还积极与泗洪县妇联、共青团泗洪县委联合开展“把爱带回家”寒假送温暖等活动,共同帮助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4.爱心救助有“项目”
今年9月9日,华顺爱心成长公益基金向张某某等6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截至目前,该公益基金已向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
华顺爱心成长公益基金是由泗洪县人民法院倡导设立的未成年人爱心救助项目,发放对象系表现良好、积极向上的困境未成年被告人及困境未成年被害人。该公益基金由宿迁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监督救助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向泗洪县人民法院通报。
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法院坚持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方式,将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细,以实际行动向社会传递司法温暖,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健康成长。
“我们与检察机关等单位协同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无缝对接。”朱晓艳说。
去年以来,泗洪县人民法院已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0余次。
有人说,每个孩子都是落入凡间的天使,只是有的在成长过程中不幸误入歧途。因此,泗洪县人民法院用心用情更用法,不仅为“迷途羔羊”铺就一条回家之路,也为更多孩子铺就健康成长之路。
原标题:《泗洪县人民法院探索未成年人特色守护之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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