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11月2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通告,涉及批次食品。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镇江市东方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州市溧阳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江苏吉麦隆超市张芝山加盟店销售的昂公(黄颡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如东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新中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方麻油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灌云慧丽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盛隆饮料食品厂生产的蜜桃味饮料,菌落总数、霉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灌云慧丽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盛隆饮料食品厂生产的葡萄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泗洪县东风大市场马飞销售的鲈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编辑张明璇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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