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洪县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相关重要精神,从强基固本入手,健全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形成“1+15”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基层“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等困扰,更好地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细则》统揽实施,压实工作责任
把信访工作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及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中去谋划,制定出台《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细化明确责任,明确县乡党委政府信访工作6个方面责任、党政机关工作部门5条职责以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领导责任,强调其他领导负责业务分工范围和包保联系点的信访工作;实行奖惩挂钩,将信访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与业绩评定、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和惩处等相挂钩,推动由被动应付抓变为敢于担当主动抓;严明追责事项,明确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17种责任追究情形,对其中4种情形,除追究相关责任人具体责任外,明确对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进行降档或“一票否决”处理。
突出“五个加强”,强化源头预防
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常态长效开展排查,全面排查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和衍生诉求,做到随有随报、快查快报,建立“一案一策”动态信息台账。
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明确受理事项、法定途径、顺序及责任科室,规范《行政程序告知书》《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等文书,分类处理,依法办理信访事项。
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组织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法检“两长”等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包案带案下访。督办信访事项,对领导接访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限期办结、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加强预警应急处置,推进警信联动、信息互通、应急统调和部门协同,扎实做好涉访情报信息搜集和实时报告,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信访问题或突发事件。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保持与信访人员经常性联系,定期见面见人,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并实行“零报告”、值勤值守制度,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吸附在当地。
健全“五项机制”,突出问题化解
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会商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研究会商会,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会办重点案件,听取联席会议下设的10个专项工作小组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统筹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街道)信访部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来访分流、调处直接对接、依法调解,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健全矛盾纠纷“分级诊疗”多元化解机制,根据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和化解的难易程度,划分4个等级,实行村(居)、乡镇(街道)和县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专项工作小组以及县领导四级“会诊”、逐级“诊疗”,落实多元化解措施,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健全领导包案机制,实行“四定五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处理、包问题化解、包及时结案、包息诉息访、包人员稳定,包案领导领办、会办、督办信访事项,切实化解信访矛盾和问题。
健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评议机制,采取“有事大家评、有理大家议”的工作方式,明确争议的焦点,通过陈述、申辩、质证、答辩和评议等环节,查清事实,及时、合理地作出决定或裁决,对问题进行有效化解。
完善“五项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完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制度,界定7类问题的化解和稳控责任权属,明确首次交办的单位无条件受理、处理交办事项。
完善信访业务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组织观摩、座谈交流、一线指导和跟班学习等形式,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基层信访干部素质和能力。
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开展决策督查、专项督查、事项督查,进行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回访督查和责任追究,确保跟踪问效。
完善联合教育训诫工作制度,对信访活动中11种违法行为,实行公安机关、信访、法制等部门和责任单位联合教育训诫,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完善信访调度、通报、追责制度,每月和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定期通报信访情况,由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滕常青叶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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