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魏欢庆柏志勇)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宿迁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月22日向宿迁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王军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张爱军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宋乐伟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宿迁市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江苏生态大公园”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宿迁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扎实开展污染整治,打赢耿车片区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马陵河综合整治、洪泽湖骆马湖禁采等一系列战役,京杭运河城区段沿线和骆马湖东岸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泗洪县被命名授牌为全国第一批“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宿迁市以年度测评总分第一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宿迁市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全部办结督察组交办的件环境信访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家,关闭取缔53家,查封扣押1家,立案查处53件、罚款.63万元,刑事拘留2人,约谈4人,问责21人。

督察指出,宿迁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存在突出短板,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任重道远。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决策不到位。宿迁市中高端产业比重较低,粗放型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扭转。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工业围城问题较为突出,城区周边环绕8个工业园区,“清风廊道”规划区域内有69家涉气高排放和高污染企业,影响和制约城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生态大公园”建设路径不明,定力不足,相关工作进展迟缓。基层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存在衰减弱化,保生态与促增长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够到位,环保为项目让路、让步的现象时有发生。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宿迁市的75件属实信访件中,督察时尚有4件未完成整改。省住建厅年通报小岭垃圾填埋场存在飞灰填埋等方面问题,现场督察时整改进度较慢,飞灰填埋区覆盖仍不规范。住建、交通部门对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乏力,部分多次交办的扬尘污染问题,现场督察时仍未整改到位。商务部门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池或双层罐改造工作推进滞后,年以来连续三年未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年度任务。水利部门对地下水资源管理不到位,全市存在眼地下水井无证取水,严重超采区封井力度不足。

二是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年宿迁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未达到省定考核要求,PM2.5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二,臭氧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三,降尘年均值为7.74吨/平方公里月,距考核目标差距较大。-年秋冬季期间,泗阳、泗洪两县空气质量多次在全省54个县(市、区)中位列后十位。水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省考断面水质呈下降趋势,年一季度,省考古山河省道断面、沂南河大六湖断面水质出现下降,从上年同期的Ⅳ类分别下降为Ⅴ类、劣Ⅴ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年一季度宿迁市区已完成整治的21个黑臭水体中有5个重返黑臭。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需加强,督察时可成科技仍有2万吨含磷污泥未处置,禾友化工废树脂、废活性炭长期随意堆放。全市危险废物填埋能力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危废填埋项目二期、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期均未开工建设。

三是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年)》要求到年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围网(圩)养殖并完成湿地修复工作,截至督察时核心区、缓冲区内仍有围网(圩)养殖面积约7.2万亩,实验区内围网(圩)养殖约5.5万亩,未按要求完成退渔还湿工作。“绿盾”、“绿盾”等专项行动在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排查出的问题,督察时仍有7个未完成整改;缓冲区内穆墩岛旅游项目旅游用房、实验区内金水集团办公楼,要求年7月前拆除,督察时仍未拆除。农村生态安全存在隐患。农村已关闭搬迁化工企业等污染地块尚未开展采样调查工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已收集部分处置去向未落实,各县(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贮中心收处工作基本停滞。乡镇生活垃圾收集不到位,泗阳、泗洪、宿豫等地镇村有害生活垃圾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多处倾倒于林地或沟塘。

四是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板材加工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沭阳、泗阳两县共有板材企业余家,仍主要使用脲醛胶作为黏合剂,行业发展无序、布局分散,企业工艺水平低、污染较重,信访举报不断。“散乱污”整治不彻底。宿迁市自查发现的家“散乱污”企业中,督察时仍有家未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宿豫宏达金属、荣鑫金属厂区内存在金属加工等“散乱污”企业,沭阳惠友木业、桑南木业厂房内存在板材“散乱污”企业,均未被排查发现。化工园区综合整治亟待强化。园区现有化工企业44家,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不到位、危废贮存管理不规范、异味扰民等问题。制酒行业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市洋河新区制酒企业分布零散,集中供热、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小,基本无污染防治设施,酒糟异味扰民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强调,宿迁市委、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不断擦亮生态底色;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目标管理,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推进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化工、板材(家具)、制酒等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大力开展“散乱污”整治,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固危废处置、清洁能源供应、垃圾分类处置等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要求,宿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张爱军表示,对于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宿迁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决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坚决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回应群众期待、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举措。一是做到速度“快”。围绕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一事一策”原则,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措施,第一时间落实责任,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做到现在能改的立即改,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二是做到措施“实”。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按照督察组的要求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做到问责“严”。坚持以严的导向、严的标准、严的作风抓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坚决通报、问责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坚决处理、追责到位;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罚、处置到位。四是做到效果“好”。加强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采取刚性措施、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并深刻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快建立起管长远、管长效的体制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同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用群众感受评价整改成效。

督察组还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宿迁市委、市政府处理。

督察组有关人员,宿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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