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发布”“宿迁发布”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二、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酒店报备,配合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低风险地区来(返)苏州人员正常自由流动。

  四、市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类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

  六、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苏州车辆及人员,交通卡口一律不再查验,可正常通行。

  七、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年6月26日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66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境外来宿复工复产“快捷通道”人员,按要求落实闭环管理健康监测。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低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自由流动。

  4.对于有疫情地区,高校内如没有疫情、学校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

  5.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6.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7.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和来(返)宿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全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和监督

  宿迁市:

  沭阳县:、(卫健)

  泗阳县:、(卫健)

  泗洪县:

  宿豫区:、(卫健)

  宿城区:、(卫健)

  宿迁经开区:

  市湖滨新区:

  苏宿工业园区:

  市洋河新区:(白天)、(夜间)、(卫健)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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